Monday, August 4, 2008

怨怨相报,何时了?

在多伦多,发生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罪案。在公车上,一位华人突然拔起刀,往坐在旁边的一位18岁少男的身上插,还把那个人的头切下来,提得高高的让大家看,再继续切他身上的肉。奇怪的是,这个犯罪者是被认识的人形容为很友善的一个工作人员。上法庭时,他也不争或造反的。。。 世间乱相。。。 :(

为什么他会这么做呢?
为什么他只攻击一个人而已呢?
你们不觉得这种情况很熟悉吗?

为什么一定要是杀人,你们才会认为很可恶呢?
那人类。。。
残忍地为娱乐而斗牛,在血磷磷的牛前显示自己的胜利。。。
为了娱乐而打猎,把冤枉而死的动物的头挂在墙上。。。
为一时的名利把难得活到超大的鱼,吊起来杀。。。

这都不一样残忍吗?

相信大家都有怨恨,都有想报仇的心。那动物也一样啊!它得了人身后,会不顾一切的为算账而算账。这太可怜了!现代的人类也非常残忍,什么动物都要吃,简直是贪得无厌!我们都不是活得很幸福了吗?为何要一直把自己的快乐,满足建立在别的众生的痛苦上?!

唉~怨怨相报,何时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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